焦作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来源: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2612 时间:2008-10-05 |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焦作市科技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与职能,法规政策,国家科技规划等信息。
2.主动公开的方式:科技局门户网站是科技局信息公开的经常性渠道。
科技局门户网站网址:www.qdmdtl.com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的局内机构
名称:焦作市科技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焦作市阳光大厦西4楼(邮编:454002)
电子邮箱:jzskjjbgs@163.com
传真: 0391-35698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下载)邮寄或传真到科技局办公室。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书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三)对申请的办理
我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五)监督电话
监察室:356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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