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科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其它有关部门拟定其它有关知识产权的地方性规定。
2、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及其涉外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3、研究、制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指导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行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4、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及假冒专利行为。
5、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专项基金和经费,管理专利许可贸易,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6、负责专利统计与分析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7、组织专利信息传播与服务,制定全市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
8、组织、规划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9、指导市内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
10、负责全市知识产权重大新闻的发布;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对专利申请的统计分析。
11、组织知识产权各类学术活动、专利技术交流交易活动以及专利评奖工作。